住建部拟封杀保障房牟利空间【资讯】
住建部拟封杀保障房牟利空间
住建部拟封杀保障房牟利空间 杜立君 来自近日有消息称,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协调小组”的牵头部门,住建部正抓紧起草《基本住房保障条例》,拟对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退出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路径进行规定。 近日有消息称,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协调小组的牵头部门,住建部正抓紧起草《基本住房保障条例》,拟对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退出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路径进行规定。
这意味着,执行限购、限贷、限价政策一年之后,房地产市场趋于稳定,限字标签的短期调控政策施行的同时,房地产市场长期制度建设正在被提上当前日程。事实上,去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曾提出承继式调控的房地产调控的指导思路,其核心就是用长期制度建设的完善来取代短期行政手段。
与以往的调控不同,这轮始于2010年的调控开启了两条腿走路的思路,一方面抑制住宅投机投资,另一方面就是大幅提升政策性住房保障范围,于是,3600万套保障房的建设任务成为十二五的重头戏。
然而,经济适用房通常在购买满一定年限后,按照当地政府规定,补缴相应的综合地价款项,即可获得完全产权上市交易。由于补缴额度的标准划定能否与土地增值收益等同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导致经济适用房的再上市交易产生了较大的牟利空间。为规避这其中不甚合理的利益,深圳等城市宣布不建设这类以供出售的政策性住房,一律转为公租房建设。而今,这项关乎民生大计的重要工程,即将有统一的规范。
有消息称,接近此次条例草案起草的权威人士表示,住建部方面希望在2012年三季度末,也就是2012年10月前,基本完成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在进行初步修改后,于2012年底前上交法制办。
目前,正在起草的条例除去对保障性住房的定义、功能、法律地位等进行原则性的规定外,将对保障房的公平分配和退出机制以及相关的方式和路径进行规定。
对于购置型保障性住房的再上市交易问题,条例拟规定必须由所在地政府优先回购,而不得自行进入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再行流通。至于具体的操作办法,将会留给地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操作的空间,但总的原则仍是消除保障性住房的牟利空间。
今年早些时候,北京市政府下发《北京市贯彻〈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规定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封闭运行管理,禁止新购经济适用住房自行再上市交易,由区县住房保障部门优先回购。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近日宣布,郑州市将建经济适用房建设适时退出机制,除已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项目外,暂停新的经适房项目选址。
由于目前《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尚处在起草阶段,并未终稿,因此对于相关问题亦存在不断调整和修改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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